2005年11月14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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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法院八项措施便民
张水萍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近日推出司法便民八项措施。
  一是实行首问引导制,该法院机关、法警队安排专人值班,人民法庭由内勤负责接待,指导群众诉讼。二是及时向涉诉群众提示各方面的法律风险,减少涉诉群众不必要的损失。三是对诸如有关消费者权益案件、涉及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的特殊案件以及该区偏远海岛的部分案件实行巡回审判。四是在该区交警部门设置了道路交通合议庭,专门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对双方当事人均到庭的道路交通纠纷,该合议庭强化立案前的诉前指导工作,以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对能够达成和解协议的,马上交由交警部门办理调解手续。五是及时为判决后当事人就判决的证据采用和法律适用等疑问作出具体解答。六是实行延长审理(执行)期限理由告知制度,对审判、执行案件延长审理、执行期限的理由及时告知当事人。七是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工作,为全区8个镇、乡、街道、管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业务指导员,定期召开例会,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八是在院机关、人民法庭设立当事人休息室(处),完善便民服务的硬件建设,更好地为群众服务。